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同意北京市提高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試點的復函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提請支持北京市在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中開展先行先試的請示》(京建文〔2019〕68號)收悉。經我部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同意你市開展提高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試點,試點自2019年5月31日起,期限2年。
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開展試點工作。試點工作進展情況,請及時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5月23日